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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律师联合会调查实况研究欧美国家是怎样对付邪教的

1999-12-08 来源:光明日报 蒋道鼎 我有话说

本报东京12月7日电日本“最激进”的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虽已被宣布解散,但近两年来又以“任意团体”活跃于各地,引起日本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警察当局的高度重视。有关学者认为,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的结束,人们追求“心理富裕感”的愿望日益强烈,这就为各种邪教组织的不断滋生创造了环境。日本律师联合会为敦促政府采取有效对策,最近组织会员律师赴欧美国家进行调查,并编写了《欧美国家邪教对策实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说,欧洲国家是以议会为中心采取邪教对策的。法国议会早在1995年就设置了有关邪教问题的“特别调查委员会”,用6个月时间听取了邪教组织代表和被害者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写成一份《报告书》。《报告书》首先就需要采取对策的邪教组织列举了“精神不稳定”、“非法索要钱财”、“教唆他人与其生长的环境隔绝”等10条标准,接着明确指出有172个团体可以认定为邪教组织,吁请这些团体予以注意。法国政府据此于第二年设立了直属总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分析邪教的情况和动向,制定必要的对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与此同时,市民团体也纷纷开展活动进行配合,其中“保护家庭和个人之会全国同盟”每年都要开展1万多次咨询活动。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这些团体提供资金支持。

比利时议会也设立了调查委员会,并于1996年发表了长达670页有关邪教组织的报告,报告不仅具体地写出了符合邪教标准的189个团体名单,而且明确指出它们有漏税、榨取他人劳动、非法医疗行为、虐待儿童等问题,以唤起政府有关部门提高对邪教危害的认识,要求警察当局严加取缔。

德国议会于去年发表了有关邪教组织的报告书。报告书虽未具体列出邪教组织的名称,但报告书呼吁设立旨在搜集有关邪教组织的情报和处理与邪教有关的纠纷的财团,以加强邪教对策。报告书还建议,应对所谓“自我启发讲座”等活动采取立法措施,对无证举办或滥用这类讲座的人严加限制。

欧盟议会从1994年起已4次作出决议,呼吁各国政府和议会加强邪教对策。

日本律师联合会的《调查报告》说,在重视信教自由的美国,不仅政府和议会没有就邪教问题采取特别的措施,相反,从事邪教问题研究的团体却往往被邪教组织以“损毁名誉”之类的罪名告到法庭。美国最大的邪教受害者救援团体的一个团体成员因支持脱离邪教的人而被法院判为“侵害市民权”,这个团体由于被罚巨额赔偿而破产。然而,在纽约等大城市,肯定都有接受有关邪教问题咨询的市民团体,由这些团体提供有关邪教情况的信息,接受咨询,介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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